景觀學會提議修法增列生態條款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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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觀學會提議修法增列生態條款

2001年12月16日
作者:鄭朝陽 (民生報記者)

改善「都市腎結石」現象已露出曙光!中華民國景觀學會於2001年12月14日在年度會員大會中決議,要求內政部營建署立即廢止「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方案」,終結利用公園、校園操場興建地下停車場的行為;立法委員陳學聖也表示關切,近期內將召開公聽會,了解該方案適當性,必要時,要求內政部檢討。內政部營建署則認為,目前不宜完全廢止該方案,但可局部修改,增列生態條款,讓停車場與商場等設施「寄生」公園綠地的衝擊降到最小。

景觀學會秘書長王秀娟說,如果利用新闢建的公園、學校操場興建地下停車場,還有機會透過生態工法,保留較多的自然地表,減少降雨的地表逕流量;不過,全台畫設的公園綠地保留地中,目前僅五成完成開闢,由於政府財政困難,新闢的公園綠地較少,地方政府多半利用既有的公園綠地和學校操場興建地下停車場,這些被譽為「都市之腎」的生態綠地,好不容易長出多年樹齡的植栽,一夕之間全被移除,對當地生態環境影響甚巨。

王秀娟表示,解決停車問題應回歸交通專業的考量,不能便宜行事地以其他屬性的公共設施替代,因此,景觀學會將「上書」營建署長林益厚,表達環境專業界的心聲。

當天參加景觀學會年會的立委陳學聖說,他在立院下一會期將參加內政委員會,最近他看到輿論及專業團體的反映,都指責該方案有嚴重瑕疵;為了解真相,他將邀請主管機關和學者專家舉行公聽會,共同檢討方案,必要時將要求營建署作必要的修正。

營建署都市計畫組表示,最近輿論指出的問題,該署也認為有檢討的必要;日前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已決議要求該署研修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方案,最近已發文給交通部等機關表示意見,彙整相關意見後即可開會研修。

都計組表示,現行方案對公園作商場、停車場等用途的開挖率規定太過寬鬆,用途也過於廣泛,有必要重新檢討,從保水、防災的角度思考,也有實質的需要,該署願從善如流。(本文原刊載於2001.12.15 民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