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1月07日
摘錄自2011年1月7日聯合晚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遏止建商投機搶建「1坪農舍」、「狗籠農舍」再擴建牟利 ,農委會最近與內政部達成修法共識,未來既存農舍若要擴建,原有的地上建物必須45平方公尺(大約13坪多)以上才符合規定,目標是希望最快1月底完成修法後公告實施,以免建商再搶先擴建,杜絕投機客炒作農地地皮。
現在農地相關法令只規定農舍不能蓋「多大」,並沒有限制「多小」的農舍不能蓋,給了投機客炒作農地空間,近年部分建商在宜蘭一帶搶建簡陋又小面積「 狗籠農舍」,先取得建照後再改建成豪宅,賺取暴利。
狗籠農舍的興起,是因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規定,興建農舍至少要持有750坪農地,登記滿2年後可興建農地面積1/10、也就是75坪的農舍;完工後5年才可買賣移轉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