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民雄汙水廠抗爭 強勢警力vs.反汙自救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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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縣民雄汙水廠抗爭 強勢警力vs.反汙自救

2011年01月12日
摘錄自2011年1月12日聯合報嘉義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嘉義縣政府為讓民雄鄉汙水廠復工順利,要求警察局1月12日上午動員優勢警力,保護包商及機具進入工地;反汙水廠自救會向警方申請集會遊行,將動員大批群眾抗爭,阻擋施工,自救會揚言,若警方再像上次架拒馬,管制人車「准出不准進」,將引爆衝突。雙方劍拔弩張。

民雄警分局長戴能振強調,「警方將動員優勢警力,本著保障合法,取締非法暴力,公正執法。」並全程蒐證錄影,規劃替代道路,不影響上班民眾;自救會合法集會遊行核准,但不准有違法脫序行為。

自救會懸掛牛稠溪堤岸道路共10多支抗爭旗幟、長布條,遭破壞,1月10報案,警方未發現可疑嫌犯。

自救會會長陳鎮欽率員聚集汙水廠工地門口抗議;91歲老阿嬤黃廖嬌說,「汙水廠址為何不改建公園,偏要建會汙染的汙水廠?」陳鎮欽要求縣府將汙水廠,遷建福興村西南方距牛稠溪下游公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