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氧化三丁錫船身塗料毒害環境 環保署公告全面禁用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含氧化三丁錫船身塗料毒害環境 環保署公告全面禁用

2005年03月03日
本報訊

環保署日前(2月23日)公告全面禁止使用氧化三丁錫(TBTO)製造船用防污漆。氧化三丁錫主要作為底漆添加劑,用來防止船底和漁網因藻類等生物附著而遭受破壞,但對海洋生態環境卻有極大破壞,為環保署列管的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原本僅禁止使用於未滿24公尺的船舶,如今更進一步全面禁用。

氧化三丁錫在環境中不易分解,具有生物累積、生物濃縮、生物轉化等特性,因可防止船底和漁網因藻類等生物附著而遭受破壞,從1970年代開始被廣泛使用,作為在船用防污漆的添加劑。防污漆的作用機制是藉由三丁基錫化合物自船殼防污漆中緩緩溶出,在船體周圍形成一薄層有毒水域,如此將著生的生物毒殺以達到船身防污腐的效果,可預防船殼上藻類、貝類的附著與生長。

多年來諸多國際研究文獻指出,三丁基錫化合物的毒性對海洋環境造成很大的傷害,包括水體與沈積物污染、貝類雄性化、海洋哺乳類感染抵抗力降低等問題。2002年4月間,成功大學環境工程所教授李俊璋、中山大學海洋生物所教授劉莉蓮兩位學者也曾發表研究,指出國內7港口的底泥、海水及魚貝類都檢出氧化三丁錫,以及雌性體雄化的雌雄同體螺。

多年來國際衛生組織(WHO)、歐盟及聯合國一再呼籲重視氧化三丁錫對環境與人體造成的危害,國際海事組織(IMO)亦積極推動氧化三丁錫禁用於船舶防污漆的政策。歐盟已決議於2008年所有航行於歐盟海域的船隻都不得使用含有氧化三丁錫的船舶防污漆。

我國環保署於2000年將三丁基錫化合物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並將氧化三丁錫歸類為第一類毒性化學物質,並於2003年1月1日起明令禁止未滿24公尺船舶使用含毒性化學物質氧化三丁錫之船用漆,但因實際執行時卻發現業者可能利用船身長度來規避管制,因此進一步依法公告全面禁用氧化三丁錫製造船用防污漆,希望能從源頭直接管制。

環保署呼籲業者儘量使用替代方案或產品,包括以銅基為主的抗污腐漆、無錫抗污腐漆、船體清潔、自然的阻抗劑或殺生劑、導電法、多刺性塗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