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建廠風波不斷,先前與負責核四龍門電廠設計公司──美商石威打解約官司二審敗訴,須賠償台幣8億5千萬元,近日再遭媒體爆料,因自行變更核島區(反應器廠房)設計多達7百多項,原能會擬重罰1千5百萬,或直接送辦台電高層。
2007至2008年間,台電因為與核電反應爐安全相關的核島區自行變更設計,被罰4百萬,這次再度被查出,去年台電違法持續變更。原能會核管處副處長徐明德表示,去年台電與設計顧問公司美商奇異公司重新簽約,原以為台電會按照流程走,沒想到會逕自更改施工。
原能會調查後,台電才補送文件交付奇異公司審核,原能會直言台電「非常不可取」,並憂心台電擅自修改設計,一旦核四商轉後出事,奇異公司不會負責,甚至無法協助。
龍門施工處姚處長解釋,7百多項變更設計包括自行增加控制盤的導線管長度、發現現場無法安裝而自行移動支架位置,或是改變設計圖的儀控編碼都是小規模修改。
台電回應,原能會2009年核准「設計修改作業暫行措施」,同意台電先辦理設計修改,再由奇異公司補審查。台電強調先前台電公司進行的設計修改,奇異公司曾來函表示:依目前審查結果,台電公司設計修改部分並無涉及核能安全相關項目。
台電表示總計修改案件共1,536件,都已檢送奇異審查,奇異審查完成916件,其中僅15件須再小幅修改,其餘620件,會在今年6月完成。這次傳出原能會要針對台電自行變更設計重罰,台電說下周將前往原能會說明。
民間團體質疑台電擅改7百多項設計,原能會卻不知情,核能安全誰來把關?據媒體爆料,台電對罰款不痛不癢,因為繳的也是「人民的錢」,對於原能會的罰款,台電也會聘請律師打行政訴訟,非要到最高法院判決出爐才願意繳罰款。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只有停止核四興建案,否則等同放任台電有恃無恐追加上百億預算,搞出危害人民安全的大怪獸。
※ 本文轉載自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