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與核安 總統:環保優先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石化與核安 總統:環保優先

2011年04月12日
摘錄自2011年4月11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總統馬英九指出,國光石化、核能問題引發高度關切。憲法與環境基本法對經濟與環保,原則上是兼籌並顧;但如果科技與經濟開發嚴重影響環境、或有危害之虞,以環保優先。

馬總統在總統府接見「2011博鰲亞洲論壇」台灣代表團時指出,去年就職2週年時提出6項目標,打造黃金十年,包括創新強國、文化興國、環保救國、憲政固國、福利安國、和平護國「六國論」。

「環保救國」部分,總統指出,最近像國光石化、核能問題,都引起大眾高度關切。憲法與環境基本法其實都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原則上是兼籌並顧;但如果科技與經濟的開發,嚴重影響環境或者有危害之虞,是以環保優先,這個原則應該是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