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租政府 轉運站變掩埋場

地租政府 轉運站變掩埋場

民眾謝振明向民進黨立委潘孟安陳情表示,他岳父自1992年起,陸續將6筆、總面積1.1377公頃的土地,出租給桃園縣平鎮市公所,2005年7 月返還後,準備另作他用,在開發時卻赫然發現,回填層從地表至9.2公尺深度內,佈滿建築廢棄物、工業廢棄物、一般垃圾、塑膠袋、有毒廢棄物。
潘孟安說明,謝振明多次向平鎮市公所要求理賠,市公所以沒有預算回絕;桃園縣政府回文表示,是私人土地糾紛,要求承租人依調解、仲裁、訴訟途徑處理;環保署回覆表示,該地「表面」復育面植披良好;地下埋有非法廢棄物,屬土地租賃之雙方權益糾紛。
該律師說,現在地主無法種植農作物,至如今以環保用地來課稅,稅金從2008年的1萬多,去年變成15萬元。
潘孟安認為,平鎮市公所違法棄置垃圾已涉刑責,桃園縣府未追究責任,反一味包庇卸責,在相關單位官官相護下,十幾年來造成土地、地下水汙染。他說,會將此案移送監察院調查,並向檢調單位提出告發,絕不能讓帶頭汙染環境的政府機關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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