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市區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深圳在市區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

2011年06月08日
摘錄自2011年6月8日人民網深圳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國深圳市公安局日前依據《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發布公告:從2011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在深圳主要區域24小時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

1997年,深圳取消自行車專用道、把自行車逼上了人行道,成為中國第一個沒有自行車專用道的城市。

深圳近年卻有了越來越多的電動自行車。爭道、搶道、霸道的電動自行車時常滋事惹禍。近3年,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對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處罰26萬餘件,警告、糾正368萬餘件。該局的統計數據表明,深圳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呈逐年大幅上升趨勢,近3年已造成152人死亡、685人受傷。

一紙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的通告,立即在深圳引起了爭議。

有調查表明,深圳市民駕駛電動自行車上下班人數不多,許多電動車用於商品配送甚至載客營運。曾任深圳市人大代表的吳立民認為,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必須與城市公共交通網絡的配套完善和重啟自行車道同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