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添塑化劑 將須申報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化妝品添塑化劑 將須申報

2011年06月10日
摘錄自2011年6月10日蘋果日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環保署昨(9日)預告將修正毒化物塑化劑的管理標準,除原已列為第1類毒化物的DNOP外,這次被加入「起雲劑」中的DEHP及DINP等7種鄰苯二甲酸酯塑化劑,也增列為第1類毒化物;未來這8種塑化劑只能用於塑膠製程,不得添加於化妝品中,如須使用要申請許可,違者最高罰500萬元。醫師指,要落實管理才有用。

環保署昨預告將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除將BBP、DBP、DEHP、DEP、DIDP、DINP、DMP、DNOP等8種塑化劑列為第1類毒化物外,其中BBP、DBP、DEHP因另具「慢毒性、可能導致腫瘤」毒性,同時加列為第2類毒化物。

上述8種類別外的塑化劑,也全部列為第4類毒化物,須申報數量與流向。環保署形容此修改已把所有塑化劑都列入管理中,未來一、兩周會再召開公聽會,最快7月10日公告實施,屆時會給業者1年半緩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