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真的解嚴了嗎? | 環境資訊中心
公共論壇

我們真的解嚴了嗎?

2011年06月15日
作者:徐世榮(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

稻田(賴品瑀攝)

與許多開發中國家相比,主政者總是自傲於台灣的民主政治,宣稱我國已於民國76年解除戒嚴,從此進入了實施憲政年代,人民的權益也獲得充分的保障。但,真是如此嗎?若是由浮濫的土地徵收來予以審視,真正的情形是:我們並未解嚴,人權保障甚且每況愈下。

我國政府,不論是中央或是地方,都有著極為嚴重的財政赤字問題,亟需財政的大力挹注。依照財稅基本原理,有能力的資本家原本就要承擔比較多的稅賦義務,但是,由於資本具高度的流動性,致使政府不僅不敢對大型資本課予較重的稅賦,並反其道而行,給予了許多減稅及免稅的優惠,甚且在其承租或承買工業區或科學園區土地時,價格也是相對地低廉。

那麼,政府所需的建設經費到底要從何而來?答案乃是土地相關稅賦及土地的開發。由於地方政府的主要稅源為土地相關稅目,如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等,因此如何增加這些稅收便成為施政的重點。由於農地不用繳稅,因此各地方政府皆千方百計的要把農地轉變成都市土地,如此一來,就能夠課取上述各種稅目。因此,我國都市計畫出現了非常浮濫的現象,即各地方政府不斷的虛報人口數,以此作為將農地劃設成為都市土地的藉口。至今,我們都市計畫的虛報人口數與居住人口數出現了極為驚人的落差,相差竟然高達7百多萬人!

此外,為了配合人口數的虛報,就必須編造另外的謊言來予以合理化,於此,工業區或是科學園區的興設就是最好的藉口。縱然是許多工業區或科學園區內仍有許多閒置荒廢的土地,各地方政府卻仍然不斷的增劃工業區或是科學園區。另一方面,民國79年行政院命令「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這使得被徵收的土地倍增。透過區段徵收,政府還可以無償取得「可建築用地」(俗稱配餘地),透過這些土地的讓售及標售,挹注地方財政。

然這些謊言都必須建構在土地徵收之上,也就是說,這個謊言機制的核心乃是土地徵收一定要能夠實現,否則就無法運行。因此,我們看見了苗栗縣政府在大埔事件中粗殘的對待自己的縣民,我們由此也可以瞭解新竹縣政府為何緊咬竹東二重埔及璞玉農地不放。相當遺憾的,這個謊言機制的運作,是依賴於對於農民財產權及基本人權的侵害。

可嘆的是,民國79年的行政院命令,其效力竟然是高於憲法人權保障的要求,民國89年制定的「土地徵收條例」也可以無視於民國85年司法院大法官409號解釋文的要求,因此,誰說我們真正解嚴了?真實的狀況是我們離實施憲政還有一段相當遙遠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