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若超速取建照 議員:證明市府圖利財團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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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若超速取建照 議員:證明市府圖利財團

2011年06月24日
摘錄自2011年6月24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大巨蛋的建照申請,遠雄集團於6月13日才掛號送件。台北市議員江志銘昨天(23日)說,如果台北市政府於7月2日的最後審查期限前就發給建照,短短19天完成審核,將創下「都審」的最快紀錄,更證明市府只會服務財團、圖利財團。

市議員李慶鋒呼籲,重新審視有無興建大巨蛋必要,勿倉促做出錯誤的決策來讓後世子孫來承擔。

台北市議會大會於今年5月10日決議,因遠雄公司未能依照與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所簽訂的合約,於期限內取得建築執照及融資契約,先後已展延兩次共10個月。若遠雄於今年7月2日到期前仍無法取得建照與融資,市府將不再延期,也不得另訂附帶契約,亦即大巨蛋全案將終止。

台北市議會通過上述決議後,市府隨即於5月26日完成環評審查、6月16日完成都審,遠雄公司於6月13日提出建照申請。江志銘表示,台北市政府自2008年7月1日委託台北市建築師公會核發建築執照,預估可將平均162天(市府行政作業平均為47天,建築師補正時間為115天)的發照時程,縮短至3個月內。

江志銘表示,大巨蛋基地面積超過18公頃,樓地板面積高達12萬多平方公尺,如果建照可以在短短19天核發,絕對不符合常理。更證明台北市政府只會服務財團、圖利財團。

李慶鋒表示,像松山菸廠這麼大片的土地,以BOT的方式讓廠商來蓋大巨蛋及一堆商場及旅館,更是令人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