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03日
評分單位: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我們認為:
數據的上升是值得肯定的。
當然在採購方面,我們希望不是為環保表現而採購,這樣反而形成浪費。
我們也希望,採購也要顧及到綠色內涵、整體效能,如此才能作到整體環保的提升。
定義與說明:
鼓勵政府機關及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優先選擇環境保護類產品(第一類環保標章、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第三類之節能標章、省水標章及綠建材標章)以降低對環境的污染及符合環保標章所代表的可回收、低污染、省資源等永續發展意涵。統計政府機關、民間企業與團體網路申報採購環境保護類產品之採購金額。
為提升國內綠色產品採購誘因,由政府機關率先進行綠色採購,配合政府採購法實施,訂定「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並由行政院核定「政府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積極推動綠色採購作業;另積極結合地方政府推動「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計畫」,擴展綠色採購層面,強化民間企業與團體對「綠色消費」的認同,並鼓勵先購買環境保護相關產品,以擴大節省能資源,進一步發揮環境預防功能,促進綠色產業發展及提升環境品質,達到全民綠色消費及永續發展目標。
比較:
年度 |
公私部門綠色採購金額 (億元) |
96 |
70.7 |
97 |
89.6 |
98 |
91.9 |
※出自:2009年永續發展指標
※ 本系列主要依據2010年底發布的「2009年永續發展指標」評量結果,但先不論數據迷思,指標時間已時隔2年,因此是佐以實際感受而評分。也許會被評為過於主觀,這是本會的首次嘗試,從面向、議題及指標三層次架構,其中面向12項、議題41項、指標90餘項中,優先擇環保相關的指標,或合併指標予以評分,企圖建立有別於官方的另種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