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4日雲南第二例 環境公益訴訟案 5人受刑事處罰自昆明市對兩家養豬公司提起環境公益訴訟之後,第二例環境公益訴訟案刑事部分也於日前宣判,有5名被告因為非法採礦罪,分別被昆明安寧市法院一到三年的有期徒刑緩刑。經云南省雲林司法中心鑑定,6人非法採礦的地方屬於生態公益林,林種為水源涵養地,林權歸集體所有,優勢樹種為地盤鬆。而省礦業協會司法鑑定所鑑定,戴望相、班志華等人非法開采的磷礦價值46.45萬元,盜採的磷礦先後銷往昆陽、二街等地,案發後除國土部門扣壓的磷礦外,大部分未能追繳,林地大面積被毀壞後至今未能恢復。你的關心,關乎環境—讓《環境資訊中心》為環境發聲《環境資訊中心》需要你的支持!我們相信唯有資訊公開普及,才能促成民眾的參與和行動,邀請您加入定期捐款的行列,讓我們持續為環境發聲。前往捐款
自昆明市對兩家養豬公司提起環境公益訴訟之後,第二例環境公益訴訟案刑事部分也於日前宣判,有5名被告因為非法採礦罪,分別被昆明安寧市法院一到三年的有期徒刑緩刑。經云南省雲林司法中心鑑定,6人非法採礦的地方屬於生態公益林,林種為水源涵養地,林權歸集體所有,優勢樹種為地盤鬆。而省礦業協會司法鑑定所鑑定,戴望相、班志華等人非法開采的磷礦價值46.45萬元,盜採的磷礦先後銷往昆陽、二街等地,案發後除國土部門扣壓的磷礦外,大部分未能追繳,林地大面積被毀壞後至今未能恢復。
自昆明市對兩家養豬公司提起環境公益訴訟之後,第二例環境公益訴訟案刑事部分也於日前宣判,有5名被告因為非法採礦罪,分別被昆明安寧市法院一到三年的有期徒刑緩刑。經云南省雲林司法中心鑑定,6人非法採礦的地方屬於生態公益林,林種為水源涵養地,林權歸集體所有,優勢樹種為地盤鬆。而省礦業協會司法鑑定所鑑定,戴望相、班志華等人非法開采的磷礦價值46.45萬元,盜採的磷礦先後銷往昆陽、二街等地,案發後除國土部門扣壓的磷礦外,大部分未能追繳,林地大面積被毀壞後至今未能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