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友達廢水問題 竹縣1周內上告環署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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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映友達廢水問題 竹縣1周內上告環署

2011年08月12日
摘錄自2011年8月12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華映、友達兩廠廢水改排老街溪案,已拖了2年多,新竹縣府環保局長古煥林指是因桃園縣政府不同意路權申請及搭排許可,使廢水仍排到霄裡溪,將在一周內向環保署提出兩廠汙染事實,敘明桃園縣府的作法是否違反環評法。

古煥林說,環保署98年5月13日環評決議改排案,日前桃園縣龍潭鄉、平鎮市及中壢市代表及立委候選人至環保署抗議,製作宣傳單及發新聞稿,塑造桃園為受害者形象,企圖改變環保署已決定委託環檢所審查的事實。

古煥林隨後北上與環保署水保處會談改排案處理方式,環保署認環評結論視同行政處分,處分對象及行政機關均應遵守該決議,請新竹縣提陳述意見,環保署召開認定會議後,即委託環檢所審查華映及友達改排變更申請。古煥林指將在一周內向環保署提出陳述意見,提出華映及友達造成霄裡溪汙染的事實,並敘明桃園縣府作法是否違反環評法。

對於桃園縣府的「不作為」,古煥林指已有因應對策,將比照環保署委託審查許可證的方式,請交通部及水利署依據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規定,將路權申請及搭排許可,委託不相隸屬的行政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