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執行改排決議 桃縣府不滿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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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署執行改排決議 桃縣府不滿

2011年09月23日
摘錄自2011年09月23日中國時報桃園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針對華映友達案,環保署昨天宣示執行改排決議。桃園縣政府稍晚態度強硬回應,強調「桃園縣政府沒有滅失」,重申審查權還是在桃園縣,並非環保署,不惜槓上中央;縣長吳志揚表示,現在最重要是水質改善,環保署應該傾聽兩縣民意,再以環保的專業做審慎的評估和考量。

環保局長陳世偉指出,若中央認為現階段桃園縣核發許可證錯誤,是否也代表兩廠要撤證?「這問題很嚴重,業者是可以提出國賠」。

陳世偉指出,像是友達,今年11月排放許可證將到齊,若業者未達到承受水體水質「不惡化」,及達到「長期且穩定放流水質」原則,環保局依法可以展延其許可證的發放,業者如果能達到改善標準,桃園縣就能有條件的發放許可證。

吳志揚重申,兩家工廠的廢水排放和引流的爭議,環保署以中央主管的立場,應該傾聽兩縣民意,再以環保專業做審慎的評估和考量。

他表示,要求改善水質是縣府堅持的立場和態度,任何地方的民眾都有權要求乾淨的水域環境。桃園縣鼓勵投資,發展經濟、創造就業,但絕不允許有汙染之虞廢水排到任何承受水體,汙染環境,針對華映、友達龍潭廠廢水排放,將會以全國最嚴格標準把關,務必改善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