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資源再生廠 花縣停止開發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北區資源再生廠 花縣停止開發

2011年12月12日
摘錄自2011年12月12日聯合報花蓮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花蓮縣環保局3年前開始規劃的「北區倉儲式廢棄物資源再生廠」,原定廠址設在壽豐鄉志平段,後來評估各鄉鎮可順利處理廢棄物,最近決定停止開發案,廠址另做其他規劃。

環保局推動零廢棄後,全縣13鄉鎮廢棄物處理政策都有妥善規劃,其中北區的秀林鄉、新城鄉、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等5鄉鎮市,從民國95年開始依照「花蓮縣北區五鄉市一般家戶垃圾轉運宜蘭縣利澤焚化廠區域合作處理計畫」,將廢棄物轉運到宜蘭縣利澤。計畫共分4期,每期5年,預定執行到民國114年,共計20年。目前執行第二期計畫,經資源回收垃圾減量後,每天垃圾總量僅剩120噸左右。

南區的鳳林鎮、萬榮鄉、豐濱鄉、光復鄉、瑞穗鄉、卓溪鄉、玉里鎮及富里鄉各有掩埋場,掩埋量都夠使用,配合民國98年啟用的「鳳林鎮中區區域性掩埋場整體調控機制」,定期開會調整廢棄物處理方式,中長期垃圾處理並無問題。

環保局指出,倉儲式資源再生回收廠規劃地點緊鄰台11丙線東側,且鄰近東華大學都市開發區域,如依原計畫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垃圾處理過程中的異味和汙染會影響地方,加上整體開發經費龐大,籌措不易,評估後決定停止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