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聯合大市場921地震15受災戶 獲2.3億國賠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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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聯合大市場921地震15受災戶 獲2.3億國賠

2011年12月15日
摘錄自2011年12月14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921大地震造成台中豐原聯合大市場一至三樓下陷擠壓至地下室,整棟大樓向西側塌陷傾斜,將隔鄰的透天店舖壓垮,造成14人不及逃生。最高法院審結此案國賠案,合議庭判決台中市政府須國賠卓蘭鎮農會等15個受災戶,本金加利息合計2億3462萬餘元,全案纏訟11年終於確定。

判決指出,合議庭認為,原台中縣政府工務局1990年1月9日核發建照時,只准許「聯合大市場」蓋到五樓半,工務局卻任令建商蓋到七樓,且大樓興建時,官員也未確實勘驗建築工程,讓建商有機會偷工減料,921大地震時,大樓才會倒塌。

對於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台中市政府連同本金及利息須賠償2.3億多元,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市府尚未收到判決書,確定定讞後,市府將辦理追加預算,賠給請求權人。

921大地震後共有六個社區提7項國賠案。其中雲林縣斗六市「觀邸」、「中山國寶」兩棟大樓受災戶國賠案,去年3月最高法院認定雲林縣政府核發建照確有疏失,判決賠償近2.7億元確定,係921大地震國賠金額最高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