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2日
摘錄自2011年12月22日自由時報花蓮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位於花蓮縣壽豐鄉鯉魚潭旁邊的鯉魚山步道,被登山客發現連日來有人惡意放置捕獸鋏,導致流浪犬遭到夾傷;花蓮林管處21日表示,將加強巡邏並嚴加取締,以免傷及登山客和動物的安全。
花蓮林管處說,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禁止使用捕獸鋏捕捉動物,而「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則明訂,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違反者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花蓮林管處提醒登山客,進入森林健行、享受自然環境時,務必走在既有的步道上,並小心周邊的小動物,共同愛護野生動物,若發現盜獵,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