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裡溪之死 | 環境資訊中心
回顧與前瞻

霄裡溪之死

2012年03月29日
作者:胡慕情(公共電視記者)

大約一年半前,重新走訪霄裡溪上游至下游,有感而發「我們殺死霄裡溪」。但當時還抱著一點希望,希望感觸不過是感觸。一年多後,還是得用上這個標題。霄裡溪,終究死在政治決策,更再一次顯露政府是廠商小弟的醜陋現實。

2008年第一次認識霄裡溪,沿河谷高低起伏種植的金黃稻穗,迄今還是我心底最美的風景之一。這條貫穿桃園龍潭和新竹新埔的河川,是台灣罕見的甲級水體。不但供應夾河兩岸農田灌溉,也扮演新埔鎮民重要的飲用水來源。但原本甘美的溪水,在2008年爆發了光電廢水爭議。元凶是坐落龍潭的兩家面板廠:友達、華映。


(坐落龍潭的面板業者,把廢水排入下游的優良溪水、灌溉農田)

這兩家公司,在2002年開 發時,選擇了位於山坡的區位;環保署,在環評審查時,相信了廠商提供的錯誤資料、相信了兩家公司將來要排放廢水的河川,沒有自來水公司的取水口,作成了 「未來若有取水口須改排」的決議。就這樣,兩家公司將含有特殊重金屬的廢水排入霄裡溪,讓廢水,流進新埔鎮民的口、流進農田,以及魚塭。

在廢水排入霄裡溪以後,自來水公司,第一時間發現疑慮,因為過濾出來的水,和以往的水質不同。拿去檢驗,卻不知所以然。後來陸續爆發了養殖業者的錦鯉死亡爭議,新埔鎮民才懷疑,可能是光電業者排放廢水惹的禍。但面板廠一概否認,因為「排放水都符合放流水標準」。

然而,環保署卻為了「符合標準」的水,函送公文,要居民「不要再喝霄裡溪水」。自來水公司,也把原先位於霄裡溪的取水口移到現今鳳山溪和霄裡溪交會處,作為臨時取水口,並且築起土堤,表示這樣就可以阻絕霄裡溪水混進鳳山溪。

有用嗎?當然是無用的。每到颱風天,土堤就會沖毀。自來水公司不只一次表示「我們就是會取到霄裡溪水」。這件事,讓鎮民陳金進決定有所行動。和以前的台灣環境行動網、現在的地球公民基金會連絡以後,舉辦了霄裡溪踏查營。也開啓了拯救霄裡溪、推進高科技廢水監督的進程。


(2007年,霄裡溪踏查營)

當年,花了相當多的時間,走訪新埔鎮民,訪談她們的用水情況。有一戶人家,住在龍潭和新埔的交界,該位鎮民有兩位可愛的孩子,在光電廢水排入霄裡溪之前,她們家真正是「我家門前有小河、後面有山坡」。霄裡溪,是該位鎮民兒時記憶的重點,也是他孩子夏天最嚮往的所在。

那天,花了一下午訪談,和兩位孩子追著兔子玩,並到霄裡溪泡腳、玩水。當時,水已經是髒的,雖然看起來仍然清澈無瑕。曾經想要阻止小朋友跳進河裡,曾經猶疑要不要下水,後來撩下去。想知道,想體會,一條河之於一個人最單純的需求。


(2008年媒體披露新埔鎮民喝光電廢水)

除了讓身體和溪水親近,我們也跟著鎮民離開自己家裡旁邊的井水,到山邊,拿著水桶裝山泉水,體會喝水之麻煩。在鎮上,吃著不知道是不是用霄裡溪水煮的食物、喝著青草茶,體會鎮民長年來的自我說服。因為,企業告訴他們:「我們的水符合法規。」

霄裡溪,和台灣每一條河川一樣,都脫離不了灌排不分的厄運。但讓人比較訝異的是,在水資源極度匱乏的今天,甲級水體這樣珍貴的水源,依然是只要企業需要,就從珍寶,變成垃圾桶。

2008年踏查營結束,陳金進等人發起一連串行動,其中一項重點,是針對環保署審查疏漏提起訴訟、要求改排。這麼明顯的行政瑕疵,環保署該怎麼辦?


(環保署長沈世宏視察霄裡溪,光電業者抽水供驗)

首先,為了安撫鎮民,先送水。並著手檢驗沿線水質。這一檢驗,不得了,終於發現居民每天飲用的水裡,含有特殊重金屬銦、鉬、鎵。環保署舉辦專家會議,會中專家不願意背書,認為這樣的水如果飲用,恐怕有疑慮,但是環保署說: 「這些特殊重金屬都很貴,廠商回收都來不及了」,最後做出「水沒問題的結論」,並且立下了銦、鎵、鉬在飲用水中的標準。而這些標準,廠商的排放「恰好」都不會超標。

立法保障,乍看是進步。但事實上,這是霄裡溪邁向必死之路的第一步。所有的法規,都在爆發爭議之後,才逐漸逐漸遞補,成為聊備一格的孱弱監督。傳統工業污染如是,高科技污染,也是。

在特殊重金屬的標準訂出來之後,環保署「於理有據」,停止送水給居民,接著以「忽然 發現這裡有取水口」的理由,要廠商辦理改排。可是改排事涉重大。第一,當時廠商的排放許可已經要到期了,改排需要工程、當時還要審環境差異分析,中間的空 白,怎麼辦?停工停業,怎麼可能?於是環保署做了一件事,延長廠商的排放許可,再來辦理改排。

由於新埔鎮民訴求「在桃園設廠,把廢水排回去」,於是改排審查的替代地點,是桃園最 髒的河流老街溪。環保署以「水沒問題、加嚴管制、綜合評估以後沒問題」的理由,作成排到老街溪的決議,但桃園縣政府,不願意接受。因為國民黨籍縣長吳志揚 的政見之一,就是讓老街溪重見天日、恢復清淨面貌。更何況,老街溪也被農田引去灌溉。桃園縣於是反咬環保署一口:既然水無毒,為什麼要排到老街溪?

一來一往,從2009年通過環差、做出改排決議,桃園縣和環保署拉鋸了三年,始終不願意改排。眼看友達的排放許可就要到期,桃園縣政府在日前做出了展延廠商排放許可的決議,允許廠商繼續排水到霄裡溪。

桃園縣的舉動,讓同為國民黨籍的新竹縣長邱鏡淳相當難堪。畢竟,當初的競選承諾,改排佔了重要因素。同時間,地球公民基金會也召開記者會,要求環保署依照環評結論撤銷許可。環保署,出人意表地從善如流,並且表示「桃園縣若不遵守,排放許可到期,不排除讓廠商停工停業。」

當時,以為環保署,真的想好好解決這個燙手山芋。但隔沒多久,廠商、政府沆瀣一氣的面貌就原形畢露—經濟部發函,霄裡溪,不再是飲用水取水口。


(原本的臨時取水口,將變成永久取水口) 

經濟部所用理由,非常荒謬。首先,經濟部先解釋,會把臨時取水口移到鳳山溪,是因為2004年,大魯閣公司重油外露,加上2005年泰莉颱風沖毀臨時取水口,讓霄裡溪居民對水有疑慮,才有此作為。接著說,這麼多年後,因為「產業發展」,需水量變高,所以把鳳山溪的臨時取水口,變成「永久取水口」。但究竟是什麼產業發展的需求?經濟部三緘其口。

霄裡溪再也不是取水口了。而儘管霄裡溪水還是會混到鳳山溪來,但沒關係,只要廠商可以排水,只要兩縣不再爭執,都沒關係


(鳳山溪和霄裡溪匯流處,這樣的土堤,可靠嗎?)

今天,新竹縣立委、縣長帶著新埔鎮民北上立法院開公聽會。製作人告知訊息,本來要去聽,但因為下午有約訪,且下週節目架構還沒定好,所以沒去。

結束訪談,到地球公民基金會探詢情況,不外乎所料,新竹縣民代在鎮民前演了憤怒的戲、要求經濟部廢止霄裡溪不再是取水口的行政命令。而環保署不像以往戰鬥力十足、辯駁「水沒有毒」,安靜地被同黨同志罵,說了「絕對會依情理法執行」的屁話。

為什麼是演戲?為什麼是屁話?因為行政命令除非「違反法律」,否則不需廢止。經濟部想要讓鳳山溪的取水口變成永久取水口,違反了什麼法律?沒有。

然後鎮民回家了。

五年。看著霄裡溪一案的發展,五年。看著行政官僚為廠商一一解套,灰心至極。這已經不是「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的景況。而是更墮落的「無法可用、自創規範」。

霄裡溪註定死亡。但死亡的,卻不僅是霄裡溪。

※ 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我們甚至失去了黃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