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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研究徵收化石能源稅

2012年01月11日
摘錄自2012年1月11日經濟參考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2015年中國能源消費總量將控制在41億噸標煤左右,十二五期間將逐步建立有效合理控制能源總量的倒逼機制,未來將研究開徵化石能源消費稅,並實現原油、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

到2015年,中國能源消費總量的目標將控制在41億噸標煤左右。從能源構成來看,煤炭占中國能源消費總量的70%,石油、天然氣次之。可見,要實現41億噸的能源消費目標,控制化石能源消費是重頭。意見稿提出,未來將研究徵收化石能源消費稅,實現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研究制定與回採率掛鉤的差別化資源稅費政策,完善石油等能源特別收益金制度。

「資源稅和消費稅都是通過價格手段來調節能源消費,只不過一個是從生產側,一個是消費側。而徵收消費稅的話,可以對用戶的消費習慣造成更直觀的影響,從而防止過度浪費。但這一政策更多的還是針對高耗能用戶,普通用戶的能源消費價格不會有太大變化。」周大地表示

而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則認為,徵收化石能源消費稅會推高能源價格,再加之收稅存在難度,在已經徵收資源稅的情況下,化石能源消費稅不會很快開徵,在十二五期間更可能是進行個別試點。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機制要發揮倒逼作用還需要比較長期的過程,短期內難以見效,41億噸的能源消費總量和地方需要的能源數量還是有很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