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成功 台東縣府正式接收焚化廠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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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成功 台東縣府正式接收焚化廠

2012年01月19日
摘錄自2012年1月19日自由時報台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東縣焚化廠紛擾終於告一段落!縣府18日正式接收焚化廠,縣長黃健庭表示,縣府不須支付延後付款累積的利息,也取得廠商提出銀行連帶保證的4350萬元,作為日後焚化廠若有必要的測試、修復費用。

台東焚化廠因爭議不斷,一直無法營運,廠商因而提出終止合約仲裁,100年3月結果出爐,縣府須在9月30日前支付廠商19.6億元補償金,黃健庭表示,100年5月支付第一期15億元後,發現廠商不願負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因此拒絕領受不符期待的焚化廠資產。

透過環保署多次協商,黃健庭表示,廠商已同意提供4350萬元保證金,擔保日後7年焚化場有運轉需要時的測試、修復費用,並由銀行出具連帶保證書;此外,100年9月30日起至昨天(18日)的管理費用、利息,縣府均不用負擔,環保署更同意將原本分20年補助的21億元、縮短為17年。

「到底焚化廠會不會燒?」黃健庭指出,中央同意採用備用廠方案,且要垃圾量足夠才可能營運,當初焚化廠規劃一天燒300噸垃圾,目前台東縣一天僅剩110噸垃圾,只要鄉親持續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看不到這個焚化廠有任何營運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