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0日
GMO面面觀2011年7月10日報導
歐盟議會排山倒海地票決同意各會員國具有更大的權力,可以用公共秩序、公眾意見來限制基改作物的種植,而不至於違反國際貿易法規。會員國將得以根據農藥抗性、生物多樣性保育或者缺乏對環境危害的數據等理由禁種,也能設立制度,補償受基改污染的有機農民。歐盟理事會將於十月討論2001年指令的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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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載自GMO面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