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水工用 水費將調高一倍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農水工用 水費將調高一倍

1997年03月11日
摘錄自1997年3月11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工業用水移用農業用水未來可能要付出極高代價。 根據農委會的估算,目前移用農業用水造成的農民損失,每度移用水成本價至 少八元,較現有自來水公司付給嘉南水利會的四點二元高出近一倍。以公式計 算現有工業用戶現有移用農業用水每度八元的水費應漲為十五元左右。農委會已要求相關單位,未來工業界移用農業用水必須與農業單位進行協調,並付出合理的代價。

依照現行規定,國內提供用水先後順序以民生用水優先,農業次之,工業再次之。不過在部分地區工業用水已透過自來水運送管道移用農業用水,農委會表示,目前除嘉南水利會外,大多數被移用水的農業區都給予補償。以嘉南水利會來看,自來水公司給予的補償費目前為每度四點二元,經過處理運送後, 售予工業用戶的價格與一般民生用水相同為每度八元。

農委會強調,農委會曾擬定移用農業用水補償計算公式,以現有移用農業用水後農民的損失情況來看,每度成本價至少要八元,亦即較現有給予嘉南水利 會的四點二元要高出近一倍,工業用戶付出的水費價格也要比現有高出一倍左 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