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鐵罐回收弊案 詐領額上億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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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鐵罐回收弊案 詐領額上億元

1997年04月10日
摘錄自1997年04月10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富銘九日開庭調查廢鐵罐 回收詐領補償費案,發現基金會、回收商、再生廠及地磅行人員從八十二年間 起就涉有勾結牟取不法利益情形,金額可能高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主任檢察 官鄭富銘將繼續深入追查相關案情。
承辦廢鐵罐回收舞弊案的主任檢察官鄭富銘昨天上午傳喚了惜福基金會執行 長徐自恆、鐵罐回收基金會總幹事郭明雄及回收商魏泉聲、李粉勝等卅九名被 告,下午則傳喚惜福基金會理事長李添財、鐵罐回收基金會理事長梁祥居等十 七名關係人。到案被告均否認有相互勾結詐領每公斤一元至一點二元廢鐵罐回 收補償費等不法情事,部分關係人則向檢方詳細說明相關弊情。

主任檢察官鄭富銘開庭調查後發現,包括飲料公司在內的回收商、基金會、 再生廠及地磅行人員都有相互勾結詐領補償費牟利的情形,檢方根據蒐獲的相 關事證研判,這起詐領廢鐵罐回收補償費的涉案人,早於八十二年間起就開始 以假出貨真賣發票的方式,取得再生廠的認購證明,持向基金會領取「回收推廣費」,詐得的補償費可能高達新台幣一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