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保護區 將以總量管制養豬頭數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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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護區 將以總量管制養豬頭數

1997年06月09日
摘錄自1997年6月9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確保飲水水質安全,環保署將向自來水公司開刀 。環保署署長蔡勳雄昨日決定,所有飲用水水源水質必須達到乙類河川水質標準,若以丙類者為水源,將強制自來水公司必須採取高級淨水處理。環保署同 時決定劃定禁止養豬地區,以及限制養豬地區,並以總量管制原則,控制國內 水源保護區內養豬數量。

蔡勳雄昨日率團前往加拿大,參加亞太經合會環境部長會議,出國前,他向水質保護處相關官員下達四項指示,要求在六月中旬回國後,立即看到此一水源保護政策具體內容。

蔡勳雄說,國內河川水體水質分類共計有甲、乙、丙、丁四類,目前自來水 公司淨水程序,均可處理到乙類,因此以乙類為飲用水水質目標應屬合理。另 高屏以及部份地區河川水質因污染而屬丙類者,自來水公司的淨水處理則必須 採取高級 處理程序,才可以做為飲用水的水源。如果自來水公司違反此一規定 ,可以依照新修正的飲用水管理條例,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養豬政策方面,蔡勳雄與農委會主委彭作奎已經取得共識,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養豬,現行自來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也將區分為禁養區與限養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