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輸往北韓許可函 下月發出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核廢料輸往北韓許可函 下月發出

1997年05月31日
摘錄自1997年05月31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電低放射性核廢料運往北韓處理,正進入最後倒數計時階段。經濟部官員三十日透露,原委會可望在六月底前核發首批低放射 性核廢料運往北韓的輸出許可文件。官員透露,隨著首批核廢料輸出許可文件的核發,核廢料運往北韓的作業也將緊鑼密鼓展開。

儘管中共表示願意代我國處理核廢料,但經濟部官員指出,政府現階段未解除國營事業赴大陸投資的禁令,且中共從未放棄對我國的政治壓迫,因此台電 與中國大陸合作處理核廢料,現階段根本不可能被允許。因此,台電與北韓簽署核廢料處理的合作契約,仍將列為台電境外核廢料處理的優先合作對象。

官員指出,北韓已陸續將北韓貯存核廢料設置場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運送核廢料計畫書等送抵台電並轉交原委會,正式展開核廢料輸出許可文件的申請, 運送核廢料的特製貨櫃,也已經陸續完成。而依申請核廢料輸出之程序,原委 會也要就北韓擬具的核廢料貯置場及運送計畫派員親自赴北韓進行了解。預計 原委會可能在六月初派員前往。

 官員指出,依目前的申請程序,順利的話,六月底前原委會應該會核發首批核廢料運往北韓的輸出許可文件。而依台電與北韓簽訂的合約,有關核廢料的海運及核廢料運抵北韓後運往貯存場的陸運,完全由北韓負責。換句話說,外界擔心南韓反核人士在海上包圍核廢料船,完全由北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