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倡導停用少用私家車 停駛滿30天停車費有優惠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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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倡導停用少用私家車 停駛滿30天停車費有優惠

2012年03月05日
摘錄自2012年3月5日南方日報深圳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三月四號,17家社會組織倡發「愛我深圳、停用少用、綠色出行」行動,呼籲市民告別私用車輛,投身公共交通,一系列配套措施出爐。其中,據深圳市交警介紹,自願參與且表現優秀者,可獲綠色出行市民榮譽,享受折算為義工聯公益服務時間、路內停車費優惠、汽車保險費用優惠等。

深圳汽車保有量突破200萬輛,僅次於北京位居全國第二名,車輛密度已經突破300輛/公里,專家預測,3年內,深圳將再增100萬輛車。

綠色出行活動一年一週期,是倡導「自願義務」綠色出行。活動倡導小客車每年停駛30天,但具體停用天數車主自願。對於違反承諾車主,予以提醒,不予處罰。

深圳交警部門承諾,將對積極參與和履行停駛義務的車主給予獎勵,獎勵,包括授予「綠色出行」市民榮譽稱號;折算綠色出行碳賬戶積分;折算義工聯公益服務時間;享受路內停車費優惠等相關獎勵;鼓勵社會團體、民間組織、企業另行獎勵,如汽車保險費用優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