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電動車 南環局再增150充電站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推廣電動車 南環局再增150充電站

2012年03月18日
摘錄自2012年3月16日聯合報台南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了達到「低碳城市」目標,台南市環保局推廣電動車,除了提供購車、汰換等相關補助外,也進一步跟山葉、中華等電動機車銷售點設置充電站,目前全市有202個充電站,101年還將增加150個,希望能建構電動機車交通網,減少汙染。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二行程機車無法完全燃燒汽油,行駛7年後,容易變成「烏賊車」,嚴重影響空氣品質。反觀電動機車有零廢氣、低噪音、低充電費等優點。

為了加速汰舊換新,鼓勵民眾購買電動機車,環保局今年提供相關補助。淘汰超過9年的二行程機車可獲補助1500元、11年以上的機車補助2500元、16年以上加碼到3500元。如果換購電動機車,最高可補助到7000元。

但不少民眾都擔心充電站不像加油站一樣普及,加上電動機車續航力比不上普通機車,所以還在觀望。

張皇珍說,充飽電的電動機車約可行駛30公里,民眾可自行評估,如果只是接送小孩或在市區通勤,那電動機車就綽綽有餘了。未來技術進步,就能應付載貨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