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27日
摘錄自2012年3月27日自由時報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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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位於南區樹義里,每年編列回饋金回饋南區四個里,鄰近的烏日區、大里區被排除在外,市政會議昨日決議將回饋範圍擴大,南區增為7個里,另增加大里區樹王里與烏日區前竹里、五光里。
根據縣市合併前制定的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回饋自治條例,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回饋範圍為南區樹義里、永興里、永和里及工學里。建設局表示,合併後,法規有重新制定的必要,因此重新擬訂自治條例草案,以符合現況。
根據草案,回饋範圍包括南區積善里、永和里、永興里、南和里、和平里、工學里、樹義里,以及大里區樹王里與烏日區前竹里、五光里。回饋金分配方式包括基本分配與加權分配,前者額度為南區占20%,大里區、烏日區各5%,另按各區人口數及面積比例加權分配。
目前回饋金是依照上年度實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總額 5%編列,未來將改為依據前一年度累計用戶接管數編列,目前福田水資源回收中心接管戶數約7萬戶,依照草案的編列標準,回饋金為750萬元。
副市長蕭家淇關心回饋範圍納入大里區與烏日區後,南區的回饋金是否會減少。建設局長沐桂新表示,大里區與烏日區三個里回饋金預算是外加的,沒有排擠到南區,而南區在一百年的回饋金是576萬元,101年是639萬元,102年預算依照草案計算方式,約601萬元,稍微受到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