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調適費 高市:適法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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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調適費 高市:適法

2012年05月03日
摘錄自2012年5月3日中央社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高雄市規劃開徵氣候變遷調適費,引發業界憂慮將衝擊產業。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長李穆生3日說,氣候變遷調適費適法性無虞,也會專款專用。

為讓業界釋疑,高雄市環保局3日舉辦「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費之開徵經驗與國際相關規範之接軌」論壇,李穆生除強調適法性,也認為是象徵高雄市站在台灣的最前線,正在與全世界的先進城市接軌。李穆生說明「高雄市事業氣候變遷調適費徵收自治條例」,是為達到維護空氣環境政策目標時,對於有特定原因事實的企業課徵公法上的負擔,並限定所課徵所得的用途,將專款專用。

高雄市環保局已進行評估,預估被開徵的廠商約有108家,不到高雄市登記工廠的2%,對於絕大部分的中小企業不會受到影響,開徵對象都是高雄市的超大型事業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