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臭!高市嚴管電力設施空汙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好臭!高市嚴管電力設施空汙

2012年05月20日
摘錄自2012年5月18日聯合晚報台北 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電力設施運作時產生的臭氧及懸浮微粒,影響動植物生長、讓建築物受損,更對人體呼吸系統產生不良影響。高雄市決定依空汙法授權,訂定「高雄市電力設施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加嚴電力設施的空汙排放標準,環保署審核後同意加嚴,也樂見其他縣市跟進。環保署更將修訂「電力設施空氣汙染物排放標準」,採各縣市加嚴標準中最嚴格者,做為中央標準,各縣市統一施行。

高市加嚴後的新標準分兩階段實施,預估104年後,硫氧化物每年可減少3897噸、氮氧化物減少5684噸,臭氧減幅達1/3,每小時空氣汙染濃度最大改善效益會發生在岡山地區,大約每小時汙染濃度可減少至5-8ppb。

據統計,高雄市縣合併升格後,市區內共有電力業及其他行業電力設施業18家。資料顯示,高雄市的硫氧化物每年排放約5萬2772公噸、氮氧化物10萬3940公噸,其中電力業及其他行業電力設施排放數量,就占全市總排放量約32.5%、18.2%,排放比率偏高,高雄市決定加嚴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