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18日
摘錄自2012年6月17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熱中放生的民眾以往多數以魚、斑鳩、麻雀和烏龜為主,六月初卻有宗教信徒到宜蘭福山植物園、雙連埤附近山區野放多達117台斤蛇類,嚇壞了在路上撞見蛇群的福山植物園員工;宜蘭縣府已經通報警方,追查當事人的身分。
荒野協會宜蘭分會長徐朝強表示:「這種放生等同殺生!」因為,眼鏡蛇等毒蛇多生存在低海拔、高溫地方,與福山植物園附近氣候並不相同;如果這些毒蛇適應了當地環境、且族群衍生,極可能影響到當地生物鏈,甚至可能侵犯遊客。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長吳銘峰表示,眼鏡蛇屬於公告保育類動物,禁止買賣,如果野放的是抓來的野生眼鏡蛇,就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縣府也不排除依公共危險、社會秩序維護法等法令移送檢警偵辦。
此外,雙連埤屬於縣府公告的「野生動物保護區」,不能任意從事放生行為,違者可處以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