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本人就建議一定要在焚化爐廠區內同時興建飛灰固化廠,然而環保署這麼多年來對此的看法為何?實際的狀況又是如何?更匪夷所思的是,竟然在不安全的廠區裏優先興建游泳池、健身房、旋轉餐廳...,而不願意規劃興建飛灰固化廠!
而提供回饋金的制度,無疑是在告訴民眾、教導民眾,付出金錢就有權利污染環境;用金錢堵住抗爭的嘴巴,環保署是始作俑者。
此外,環保署竟公然不守法,從不想實施廢棄物處理政策的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使用上千億的納稅錢在每個縣市蓋焚化爐,相對之下,若將同樣的錢用在獎勵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是否能夠達到同樣的效果,也沒有做評估。再者,這項政策有沒有評估過財政的排擠效應呢?
無論焚化爐是BOO或BOT,和興建操作的廠商所簽訂垃圾處理的簽約量,其合理性在哪裏?以及如何排除官商勾結,都應該提出說明。而焚化爐營運初期,垃圾實際處理費用,也沒有充分反映,有欺騙誤導民眾之嫌,政府這麼做難道是對的嗎?
政府官員談執行公權力,試問,若沒有公信力,那來的公權力!垃圾焚化爐環境影響評估的公信力在哪裏?多年來全台灣所有的垃圾焚化爐,那一座焚化爐的環境影響評估曾經提到垃圾的來源包括事業廢棄物?這麼多年來政府便宜行事,直接同意事業廢棄物進到焚化爐,根本是違法的行為!非常諷刺的,在環境基本法三讀通過的同時,環保署長竟然不以環境保護為優先。特別強調支持經濟發展,幫廠商擦屁股、蓋廁所,而從未考慮是否有能力鑑定管制不當的廢棄物進入焚化爐。
如果焚化爐是必要之惡,台灣目前的狀況可以說是規劃不當、操作不良、管理不善、特權介入、黑金掛勾、人民完全沒有信心!!
環保署長郝龍斌在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記者會新聞稿中充滿著:如果沒有焚化爐,就有垃圾危機!這點確實不難理解,因為郝署長也是堅持沒有核能電廠,就有缺電危機!
身為環保團體,強烈要求環保署長立刻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