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林園區的後續處理涉及重要思辨及法律規範,建議政府應嚴肅對待,不宜採搓圓子湯方式予以解決。

第二、政府應廢止胡亂徵地及搶水工程。二林園區除了是建構於前述迷思之外,它原本是為友達量身打造。由於人民財產權受憲法保障,對於財產權的剝奪必須謹慎並符合嚴謹要件。土地徵收首要前提乃是必須「增進公共利益」,試問,國科會所提轉型計畫,具體公共利益何在?形成的程序為何?少數廠家表示願意進駐即可充數?它們會否像友達一樣,再度爽約?另外,「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需者為限」、「取得水權,其用水量應以其事業所必需者為限」,這都是必要的比例前提,為何友達的事業範圍可以由少數廠家來予以填補?環評部分又要如何處理?轉型計畫的合法性及正當性皆非常欠缺。
第三、針對我國浮濫徵收現象,社會已逐漸警醒。中研院人社中心及政治大學選研中心最近啟動一個社會正義大型研究計畫,研究發現竟然有高達75.6%受訪者表示政府徵收土地後,沒有依照原先的規劃來開發利用;另也有高達70.8%受訪者表示政府為了蓋工廠而徵收民眾的農田是不太合理的,這樣的高比率相當值得政府參考。
誠心建議行政院及國科會先把相關工程都停下來,不要急,我們一起討論未來要如何走下去。
參考資料
※本文轉載自土地關懷
※發表於《自由時報》,《澄社評論》,2012/06/22,A.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