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流浪犬打官司 王淑甘上訴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為流浪犬打官司 王淑甘上訴

1997年06月24日
摘錄自1997年6月24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拆除福和橋下流浪動物之家違建,壓死一隻流浪犬,愛狗民眾王淑甘一狀告進法院,自訴對方毀損。一審敗訴,王女不服,上訴高院,高院23日召開第一次調查庭。王女強調,她之所以鍥而不捨,主要是為流浪犬爭取生命尊嚴。

王淑甘有感政府一直無法妥善處理流浪犬問題,民國78年間在福和橋下成立流浪動物之家。民國84年,台北縣政府寄發公文表示該犬舍位於行水區內必須拆除,民國85年縣政府工務局派員強制拆除,拆除過程造成一隻狗兒被壓死。王淑甘向板橋地院提起毀損自訴,一審判決王女敗訴,她繼續上訴二審。23日高院首度開庭調查,王淑甘再三強調她打官司的動機並非要入人於罪,而是希望藉由本案帶動社會大眾思考生命的價值,喚起對動物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