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渣堆農地涉刑責 若持續不改善 陳啟祥恐入獄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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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渣堆農地涉刑責 若持續不改善 陳啟祥恐入獄

2012年07月31日
摘錄自2012年7月31日中國時報高雄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地勇選礦公司將礦渣堆置農地,因林益世索賄案才受矚目,高市環保局昨邀環檢警聯盟、市府相關局處會商,決定改以違反《都市計畫法》農地農用原則開罰,因涉及刑責,若地勇持續不改善,負責人陳啟祥恐面臨牢獄之災。

地勇公司多年來將礦渣違法堆置於大寮區6處農地,高市環保局至今已依《空汙法》開出18張罰單,金額高達220萬元,但地勇繳完其中13張後依然故我,並未依先前提出的改善計畫予以清除,農地上礦渣仍堆積如山。

環保局昨邀環檢警聯盟主任檢察官王啟明、環保署、市府都發局、農業局、經發局、法制局、法界學者等共同研商,初步決定搬出《都市計畫法》第80條有關「農地農用」規定,持續向地勇開罰,並要求將農地恢復原狀。

王啟明於會議中表示,若地勇拒不改善,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且若將6處農地分別拆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可採數罪併罰,屆時總刑責恐長達3年,應能迫使負責人陳啟祥正面回應,積極清除違法堆置的大量礦渣。

另外,因地勇公司位於大發工業區內的大發1廠許可內容與現場設施不符,高市環保局祭出停工處分,目前仍在陳述意見期內;環保局主秘張瑞琿表示,8月3日前地勇公司若未提出意見,最快6日就會被勒令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