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都市區試辦光碟片及行動電話回收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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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都市區試辦光碟片及行動電話回收

2004年08月16日
本報訊

環保署自9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試辦「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回收,並擇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及台南市等地試辦。執行首(7)月,共回收廢棄光碟片1300多公斤及行動電話約70公斤,目前清潔隊運作良好,環保署呼籲民眾多加利用。

「廢光碟片」及「廢行動電話」目前並不屬於環保署公告的回收項目,近年來因科技產品普及、推陳出新,淘汰的舊品逐年增加,惟廢棄光碟片多為資料收存工具及語音娛樂產品,使用期限長,不易拋棄;汰舊之行動電話則多循二手貨系統,或保存於家中,兩者均未見大量廢棄。經環保署研究發現,廢光碟及廢行動電話推估數量及實地訪查數量差異頗大,而7都市區試辦首月成果,符合研究的預期。

環保署將於試辦結束後,視回收數量及運作情形作為規劃參考,因此,環保署呼籲民眾家中如有廢棄的光碟片(CD、VCD、DVD等)及行動電話,請交由清潔隊資源回收。任何回收上的問題,除了可與上述各試辦縣市環保局聯繫,也可以致電環保署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