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處理跨區否?共識論壇打筆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垃圾處理跨區否?共識論壇打筆戰!

2004年08月11日
本報訊

由行政院環保署主辦的環保共識論壇已然開展「垃圾跨區合作處理」、「環境資訊公開」、「全分類、零廢棄」、「污染者付費」等四大議題的討論。其中尤以「如何推動『垃圾跨區合作處理』?」的票選題「您是否贊成垃圾跨區(跨縣市)處理?」的討論最為熱烈。該票選題截至目前為止,總投票數為35票,贊成為15票、有條件贊成為16票、不贊成為4票,上網留言數達12則。這些留言正反看法都有,其中不乏直指問核心的尖銳意見。

如民眾詢問焚化爐的毒性物質排放量,是否因垃圾的增加而提高;質疑政府管制排放量的態度;或有網友轉貼國內知名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執行長鄭益明的文章,〈我國焚化爐真的沒有問題?〉加入焚化爐議題的討論。另於垃圾跨區合作處理前提下,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分權的討論,如各地的統籌分配款不均,或垃圾應屬地方事務等看法的發聲,主談人台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楊萬發亦適時回應民眾的疑問,帶動不同層面的思路與探討。

針對焚化爐的提問部分,一訪客詢問如果多收其他縣市的垃圾,是否會增加焚化爐戴奧辛等毒性物質的排放量?另一訪客緊接著表示對政府管制焚化爐的態度輕忽,不具信心。針對訪客們的疑惑,該議題主談人楊萬發則回應,焚化廠的設立皆會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對於空氣污染物都有嚴密的處理與控制。收受其他縣市的垃圾,會考量焚化廠一定的設計容量,且垃圾的進廠管制及檢查也會格外慎重,是而應不會造成危害。署名Peter的網友則不太認同楊教授的言論,認為因不符合人力與時間成本的前提下,焚化爐的進場管制都很鬆散,進而影響廢氣的排放成分。今戴奧辛一年檢驗兩次,他質疑非採集檢驗的時間之外焚化爐的排放物是否符合所謂的0.1ng/Nm3的排放標準。

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分權的討論部分,網友Peter對跨區處理與經費補助所牽涉的中央與地方分權的看法,獨有一番見解。他認為地方政府的廢棄物處理經費需回歸廢清法第二十四條,要求地方政府依垃圾清除處理所需的成本,向該縣市民眾徵收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而中央政府則應向各廢棄物處理措施,徵收程度不等的環境稅,轉而使用於焚化與掩埋的花費,大大高於源頭減量、資源回收與廚餘堆肥的成本。使地方政府樂於從事源頭減量、再使用,回收再利用與廚餘堆肥等對環境友善的工作,而非只知道焚化與掩埋。在網友Peter的言論中,成功的將「垃圾跨區合作處理」的討論更延伸連結至第三、四議題「全分類、零廢棄」及「污染者付費」的探討核心,深化單一議題的討論層面。

環保共識論壇進行迄今已吸引超過40位民眾加入會員參與討論,「即時!互動!」正是環保共識論壇最企求的成效。從論壇上民眾所發表的多元意見中,可讓我們體察來自不同領域的民眾,站在自己的立場所提出的種種疑問,並進一步在主事者、民眾與學者間交流著更開闊的想法,與發掘環境問題關鍵的契機!往後期許更多不同領域、關心環境正義的朋友陸續加入對談,為各個議題激盪出更熱烈的論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