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焚化爐取消百噸以上環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興建焚化爐取消百噸以上環估

1997年08月24日
摘錄自1997年8月24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為加速推動工業廢棄物處理建立足夠的焚化爐,工業局日前公告,排除日處理量100公噸以上焚化爐,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的規定,改以實際設廠面積及計劃審核的方式,決定是否要實施環估,以鼓勵廠商設計製造小規模且高效率的焚化爐。

工業局及環保單位雖然鼓勵多成立焚化爐,以處理日增的工業廢棄物,但因合法土地取得不易,且每日處理容量超過100公噸的焚化爐,須提出環境影響評估,使事業廢棄物處理廠籌設緩慢。8月中修正通過,容量100公噸以上的焚化爐,改以審核實際設廠計劃後,再決定是否須實施環估。

未來,將工業廢棄物比照一般廢棄物,在處理時也能獲得處理費用的補助,增加環保業投入興建焚化爐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