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建築 半數是老丙建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山坡地建築 半數是老丙建

1997年08月25日
摘錄自1997年8月25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根據營建署統計,國內透過區域計畫委員會取得山坡地開發建築許可的面積大約只有1000餘公頃,可以免開發許可的老丙建面積卻高達7700餘公頃。營建署表示,現行山坡地社區建築一半以上都可能是未經開發許可的老丙建。

營建署表示,根據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山坡地是採取開發許可制度,必須先向營建署或台灣省建設廳區域計畫委員會申請開發許可,取得開發許可後,才可以申請建築執照,老丙建則可以跳過開發許可限制。

以「林肯大郡」與鄰近的「國王山莊」為例,國王山莊是由營建署區域計畫核發開發許可開發興建,林肯大郡則是以老丙建取得建照。審查「國王山莊」時,只同意其在21公頃土地上興建690戶。反觀林肯大郡,基地面積只有5公頃,卻興建了近1000戶。

根據營建署的統計,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共計核發41件山坡地住宅社區,核准面積共約1000餘公頃。丙種建築用地只要直接向縣市政府申請建築執照,內政部無統計資料,但估計老丙建建照數量超過2000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