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14日
摘錄自1997年10月14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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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署長蔡勳雄13日在立法院明確宣示,1998年3月起,包括電腦、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暖氣機等家電用品將全面展開回收。
立法院內政暨邊政委員會13日邀請蔡勳雄專案報告「資源回收四合一」業務。
環保署表示,廢家電及電腦的回收未來可能會先由製造業者先行繳交一筆費用(大約是1000元),然後再利用這一筆經費,處理廢棄後的電腦及家電用品。消費者只要打電話給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就可以處理這些廢棄電腦與家電產品。
環保署表示,根據國貿局的調查,國內家電用品廢棄之後,並未妥善回收處理,造成相當大的環境污染問題,也增加垃圾場的負荷。環保署將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10條之1規定,公告業者必須負責回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