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溪護漁開罰 垂釣客當心觸法吃罰單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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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溪護漁開罰 垂釣客當心觸法吃罰單

2012年08月09日
摘錄自2012年8月8日今日新聞網新北市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炎夏暑期氣溫飆高,溪邊戲水、釣魚是不少民眾消暑項目之一,但依漁業法相關法令規定,新北市轄區有11區53條溪流河域已實施封溪護漁措施,民眾若要前往溪邊從事消暑、垂釣休閒,要多留意避免在封溪區域活動,以免誤觸法規而被處至少3萬元罰鍰。

受到封溪護漁區域,完全嚴禁垂釣、設網、撈捕、徒手捕捉、射魚等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違反規定民眾將開罰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農業局表示,禁令政策不僅讓河川休養生息、資源永續利用,同時是帶動地方自然生態觀光產業蓬勃發展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