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日前夕 保育團體公佈十大不永續建設與政策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環境日前夕 保育團體公佈十大不永續建設與政策

2004年06月04日
本報訊

6月5日是環境日,為了凸顯政府在全力「拼經濟」的施政考量下,已忽略、甚至扭曲了永續的精神與原則,全國30多個保育團體昨天(3日)聯合發表聲明,公佈當前的「十大不永續建設與施政政策」,並扮演行動劇,由一位全身穿黑衣,在台灣地圖上戳破數十個大洞,諷喻政治「惡靈」造成國土破碎,使土地、動物與人類的永續福祉成為不當環境政策下的犧牲品。

因應世界潮流,2002年底通過的環境基本法,明定6月5日為環境日,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也將在這一天發布台灣的永續發展指標,作為當前「台灣的永續性」之總體檢。而環境基本法第三條也明訂:「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因此,民間保育團體選在環境日前夕的動作,具有由民間的觀點出發,檢驗政府環境政策永續性的意味。

環保團體於立法院中興樓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陳水扁政府執政4年至今所推動的多項重大建設與規劃案,已嚴重違反永續原則,這「十大不永續建設與施政政策」若不予以檢討,恐怕將為台灣土地與子孫後代帶來「不可逆」的永續破壞浩劫。

環保團體表示,理論上,政府推動公共建設,既可以完善公共設施,也可以提供就業機會,刺激景氣,促進經濟成長。對人民是有益的,是有「建設」的。但是,實際推動的過程中,如果沒有詳實的計劃,沒有確實而有效的評估,不單單會浪費了預算,極有可能會造成可怕的「破壞」。特別是對「台灣環境」的破壞,這種破壞是一旦發生,很難再挽回。

因此,為反應政府不當施政證策,全國30多個環保團體特別在環境日前夕,公佈「十大不永續建設與施政政策」,分別是:(1)核四續建、(2)新十大建設中之「蘇花高速公路案」、(3)新十大建設中之「四大人工湖案」、(4)高山纜車規劃、(5)焚化爐政策、(6)雲林湖山水庫興建案、(7)921震災後,中橫的不當復健、(8)「全民造林運動及各種山坡地造林計畫」,砍伐原、次生林再種小樹苗,不僅浪費公帑,而且再度重創國土保安與生態保育、(9)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與桃源鄉荖濃溪越域引水計畫、(10)西寶水力開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