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永續發展策略計畫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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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會24日表示,已完成「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草案,並提報行政院核備。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花蓮、台東兩縣府也正依「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策略計畫」,擬訂4年1期的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待行政院核定,即可落實推動。
經建會表示,為促進花東地區永續發展,政府100年6月公布實施「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行政院指示由經建會擔任幕僚機關,會同相關機關積極籌劃推動辦理。
經建會指出,經建會是「花東地區發展條例」幕僚機關,將秉持立法意旨與政策方向,每4年定期檢討永續發展策略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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