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垃圾分類試點9月全面啟動 亂投放垃圾每次罰50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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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垃圾分類試點9月全面啟動 亂投放垃圾每次罰50元

2012年08月28日
摘錄自2012年8月27日經濟參考報廣州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廣州垃圾分類試點將於9月全面啟動,其中對「專袋投放」和「垃圾不落地」試點的處罰分別設置1個月和3個月的緩衝期。

廣州市城管委總工程師鮑倫軍表示,鑒於垃圾分類政策的執行效果和可操作性,在緩衝期內,對居民家庭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廚餘垃圾的行為,將以勸導為主,暫不作處罰,之後將視情況執法。

按照處罰標準,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對個人處以每次50元罰款,對單位處以每立方公尺500元罰款,不足1立方公尺的按1立方公尺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