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特殊景觀區 擬採導覽制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保護特殊景觀區 擬採導覽制

2012年09月05日
摘錄自2012年9月4日自由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花蓮縣府將劃定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並建立專業導覽制度,特別訂定「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辦法」,並送至縣議會審查,希望有效減少破壞環境及自然生態的行為發生,如縣級風景區七星潭未來即可適用該法源,由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提供詳盡說明,並減少破壞形為的發生。

縣府在草案中說明,自1970年以來,生態環境保育興起,在強調環境保護與遊憩永續利用前提下,如何兼顧環境生態、傳統文化多樣性及自然環境永續經營,已是觀光發展的一項挑戰,花蓮縣要發展觀光產業、維護人文生態景觀將是未來的重要課題,將全力爭取議會認同及支持。

未來遊客進入無法以人力再造的特殊天然景觀區,應嚴格保護自然動、植物生態環境及重要史前遺跡所呈現的特殊自然人文生態,如縣級風景區七星潭未來就可以適用,遊客須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提供詳盡說明,並減少破壞形為的發生。

縣府並強調,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劃設及專業導覽人員機制建立,有助於環境與遊憩永續利用,對偏遠鄉村、部落居民也提供一個新的經濟發展途徑,專業導覽人員可以結合鄉村、部落文化、產業與深度旅遊、體驗行程,發展在地就業與經濟,並協助各項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的環境生態保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