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議定書 降10億公噸碳排放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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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議定書 降10億公噸碳排放

2012年09月10日
摘錄自2012年9月8日法新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聯合國氣候論壇今天宣布,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中透過市場力量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清潔發展機制(CDM),已發行10億公噸碳權。

依據清潔發展機制,參與京都議定書協議的富裕國家,可投資開發中國家降低溫室氣體排放計畫。

這些富裕國家可因此賺取碳權,並能賣出碳權或抵銷本國溫室氣體排放目標。

發行碳權在促使企業、工廠改用生質能,以求減少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達1萬7475公噸,相當於減少路上3100輛車。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執行祕書費蓋雷斯(Christiana Figueres)表示:「這項令人振奮的里程碑,證明清潔發展機制的應用日漸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