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廚餘送焚化 七月前未分類不開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北市廚餘送焚化 七月前未分類不開罰

2006年05月18日
摘錄自5月18日自由電子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雲林居民抗議台朔東勢堆肥廠事件越演越烈,導致北市5月15、16日兩天的廚餘無處可去,40%的廚餘被迫送進焚化廠焚燒。朝野議員17日群起痛批,市府強制民眾垃圾分類,自己卻因危機處理不當,偷讓廚餘進入焚化廠焚化。對此,環保局長陳永仁承諾,7月前民眾沒有進行垃圾與廚餘分類,環保局不會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