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鼓勵群眾投訴食品安全違法兌現舉報獎20萬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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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鼓勵群眾投訴食品安全違法兌現舉報獎20萬

2012年09月20日
摘錄自2012年9月19日新華網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據山東省財政廳19日介紹,山東省從今年5月開始的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實施以來,截至目前已受理舉報案件1541起,查處978起,兌現舉報獎勵資金近20萬元,政府主導、社會關注、群眾參與的食品安全社會監督良好局面逐漸形成。

據了解,為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社會監督,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食品安全監管,今年上半年,山東省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會同財政廳、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13部門聯合製定《山東省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試行)》,鼓勵群眾對山東省境內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進出口等環節的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舉報。

按照規定,被舉報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舉報人可獲得一定金額的獎勵。獎勵設四個等級,最高為金額的8%-10%,但一般每次不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