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農藥殘留抽驗 縮短為5天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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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農藥殘留抽驗 縮短為5天

2012年09月26日
本報2012年9月26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整理報導

農委會一向為人詬病的農作物農藥殘留採樣及檢驗時程過長,導致消費者蔬果吃下肚才知道吃下多少農藥殘留。防檢局2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已能將檢驗天數由20天縮短為3-5天,更有效攔截不合格產品上市,對於消費者權益較有保障。

民間陸續揭發市售農產品農藥殘留過當,凸顯農產品源頭管理問題,而農委會每年雖會進行農產品上市前的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工作,只是常常都長達20個工作天,無法及時反應農藥檢驗結果,導致農藥檢驗出爐前,超過8成蔬果已收成,無論合格與否,全都流入市面。依照法規,不合格蔬果是不得採收的。今年2月8日監察院即通過對農委會此項事由之糾正案。

現在,抽驗檢驗時間縮短為3-5天,將可更有效的攔截不合格產品上市。農委會也將持續落實不合格案件查處及安全用藥宣導工作,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與消費者權益。

此次之所以能縮短抽樣檢驗時程,是依據田間作物生長特性、農藥使用種類及食用方式等來分類,並且針對生食及連續採收高風險蔬菜,重新規劃適當採樣時機、重點檢測作物及縮短檢驗時程等措施。

農委會表示,將另行針對豆科蔬菜等連續性採收作物編纂病蟲害之發生與管理宣導教材,積極研擬建立健康生產管理模式,並舉辦講習觀摩會

推動作物生產專區約束農民用藥

農委會也同時推動作物生產專區,以契作收購來約束農民用藥,例如推動芒果、木瓜、荔枝等供外銷果園,以及毛豆、胡蘿蔔、馬鈴薯等作物生產專區,讓專區內的用藥種類一致,並以契作收購方式有效約束農民安全用藥。

後續並於田間、集貨場等地進行採樣,在上市前即時檢驗把關,提升農產品安全品質。

非法用藥損人害己

農委會呼籲農友,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非法使用農藥,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罰鍰。請農友不要使用禁用、標示不清或來源不明的農藥,更不應為了搶收作物而未確實遵守使用方法及安全採收期之規定,以免觸法又損人害己。

農委會防檢局也提供免費植物病蟲害診斷服務專線,農友如有作物病蟲害防治問題,可撥打0800-069-880洽詢。

作者

廖靜蕙

環境記者/自由撰稿人,致力於生物多樣性主流化。從事社工10餘年,認知到再弱勢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發言,決定轉投生態保育,為無法以人類語言發聲的生命與土地寫報導。現居台北市,有貓、有龜,以及一些過客。個人粉專「小麻通訊」。